标段编号:一标段、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条子泥垦区Ⅰ期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农经发[2014]802号、803号、80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是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自有,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所属条北水系与海水养殖区电力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条北水系配套工程位于条子泥一期匡围工程条北垦区内,工程建设面积47360亩,本次拟实施工程主要建设养殖区电力布局,形成该区域水系配套工程到位。
海水养殖区配套工程位于条子泥一期匡围工程条北垦区西北侧,开发面积约8100亩,可建成35亩左右标准养殖池塘108座,295亩及390亩生态养殖池塘2座,并完成2800亩工厂化养殖区水系配套。本次拟实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养殖区输变电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次电力配套工程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即一标段、二标段;
一标段(条北水系配套新架高压线路标段):新架LGJ—120高压线路17.61公里,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实施内容及施工图纸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工程预算价约282万元。
二标段(条北海水养殖区输变电线路工程标段):新装LGJ-120高压线路总长14.63KM,新装SL11-M-160(20)型变压器17台套。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实施内容及施工图纸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工程预算价约400.5万元。
2.3 计划工期:
一标段:30天(待渠道土方完成后施工)。
二标段:40天(主线路20天,支线路待渠道土方完成后施工,工期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2011-2013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 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和离开原项目的同意书),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4年6月-2014年11月)证明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试验管理工作的经历(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获取时间为2011年12月30日之前)。
3.3类似业绩要求
企业自201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电力工程合同造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项目。(金额、时间以合同原件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3.7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中标一个合同段,按拟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优先推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单位基本开户行许可证(原件与复印件),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5日17:30。
4.3 按照水利部第十四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均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6.其他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3)本工程采用现场投标报名方式,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达开标会现场,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a)本人身份证原件;
(b)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4年6月-2014年11月)证明材料原件;
(c)项目经理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4年6月-2014年11月)证明材料原件;
(6)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 本次资格审查及评标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报表、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投标时递交的原件为准,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鸣路6号3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东台市弶港镇沿海经济开发区前进东路东侧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幢6楼 |
招标人邮编:224237 |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87715100 |
招标人联系人:张劲松 |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俊峰(18550663166)、周玲 |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05109451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7715105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szjtsws@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