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有鱼塘公开竞价发包,现将公开竞价发包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包用途:从事淡水养殖。承包人无权改变合同约定的土地性质和用途。
二、发包面积:剑丰公司南场鱼塘9373.5亩,划分39个标段;北场鱼塘7160亩,划分26个标段。
三、发包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鱼塘不是原承包者中标的,承包期开始时间以实际移交此鱼塘给中标人时间为准,鱼塘未具备移交签约条件的,由我公司通知中标者,顺延缴款签约时间。
四、发包条件:供电、供水、排水、交通、鱼塘圩堤及护坡等基础配套设施及鱼塘土质、周边水源、水质、水量、气候、环境等土地相关条件,均为移交鱼塘时的现状条件。投标人自行实际勘测。
五、发包原则:先缴钱后包塘,明标暗投,高价中标,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一级”竞包,任何中标者都必须自己养殖,不得转包。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社会信誉程度好,有一定的养殖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有较好生产管理能力和防风险的心理承受能力,认可发包竞标文件条款和承包合同约定,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
(二)报名及购买标号的手续: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费50元报名。投标人每购一个标号要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现金、转账支票、汇票均可),每个投标人最多能购买3个标号。
(三)报名及购买标号的时间:2014年12 月25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1月7日17:00时止。
(四)报名地点:剑丰公司办公区(大丰市川东闸向南1.2公里)。
(五)报名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没有资格参加竞标报名。
1、无水产养殖技术、经验和相应的经营管理水平。
2、原有承包户在承包费、水电费等款项方面不能按时履约缴纳的。
3、严重违反场规场纪。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5、不能承诺接受我公司的竞标办法及已公布的合同文本条款。
6、不能承诺接受我公司饲料经营管理办法。
7、在我公司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结清饲料欠款的养殖户或不履行还款承诺约定的。
七、开标时间: 2015年1月8日9:00时。
八、招标单位: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缪志祥 13813410326 陈海云 13951559911
九、具体事宜详见“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鱼塘公开竞价发包实施办法”,其解释权为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