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凌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修缮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16-09-13

  一、工程名称:江苏省凌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修缮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凌洋垦区内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0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三、企业、项目负责人报名的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四、其他投标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9)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3、本工程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4、具体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江苏省宁港滩涂开发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5、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具本单位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所有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投标申请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少于4人(含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6、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图纸等资料时间: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1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采购文件和图纸获取方式:请与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联系(电话0513-84111228手机13962842032)。

  7、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伍佰元,在开标前由招标单位现场收取。

  五、开标需携带的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

  六、信息发布时间:2016/9/14至2016/9/21 。

  七、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招标单位: 江苏省凌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天圆           电话:186513021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诚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三元世纪城9-2号

  联系人:陆晓嘉           电话:841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