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宁港滩涂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收益及其到期资产回收现值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8

一、批准文件

江苏省凌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专题会议第10次会议纪要。

二、评估机构

名称:江苏三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苏建房估备(壹)南京00020

土地估价师:姓名      证书编号

           郑和忠     3220070128

           杨彤焰     3220090141

三、评估目的

对位于通州湾临海公路两侧土地(面积为11675510m2)的经营收益及其到期资产回收价值进行评估,为委托方了解估价对象土地经营收益及其到期资产回收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

待估宗地土地2001年11月22日从江苏省盐业公司南通分公司如东盐场租赁而来,土地沿用至今。本次评估的土地面积根据委托方现场指界测量界址确认为11675510m2(折合17513.18亩),包含原如东财政局划出的5000亩,经营土地面积(可出租)为12615.46亩。

五、评估范围

本次估价对象的范围为通州湾临海公路两侧土地(面积为11675510m2)的经营收益及其到期资产,包含租赁土地上建筑物、道路、桥、沟、渠、涵、闸、电力设施设备、生产设备、冷冻设备、办公家具等整体实物资产。

六、评估基准日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实地勘察日期)

七、评估方法

收益法、成本法

八、评估结果

根据估价师依据国家标准GB/T 50291-2015《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899-2013《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了解和分析估价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遵循必要的估价程序,结合估价人员的经验和对影响土地经营收益价值因素的分析,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20年6月30日的土地的经营收益及其到期资产回收现值为人民币24,063.4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肆仟零陆拾叁万肆仟陆佰元整)。

九、其他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对于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反映的问题,由凌洋公司会同评估中介机构共同进行答疑和情况核实,并视情况由评估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联系人: 张钰松        联系电话:18260534022

八、纪检监督联系人

联系人:高芹琴            联系电话:0513-81903886

附件:结果报告.doc



  江苏省凌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