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仓东公司办公生活区宿舍及可燃农药仓库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仓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东台市弶港镇国华大道90号
2.1.2建设规模:宿舍装修改造建筑面积约567.1平方米,公厕装修改造约66.7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85.16 万元
2.1.4工期要求: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仓东公司办公生活区宿舍及可燃农药仓库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仓东公司办公生活区宿舍及可燃农药仓库装修改造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投标人须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具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注: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②联合体各方须指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5.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人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21日18:00时前至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楼四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合理选择领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领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报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各投标人可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李晓明领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为15061603219。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5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9.重要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仓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玮
联系电话:18051696655
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华林、李晓明
联系电话:15189285981、15061603219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楼四楼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