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省仓东公司三仓片养殖尾水治理措施EPC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仓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弶港镇仓东公司三仓片区
2.1.2建设规模:开展省仓东公司三仓片区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具体分布在五区、六区、七区、八区,包括外塘大宗鱼类养殖和小棚虾养殖,养殖池塘总面积约1.3万亩。
2.1.3合同估算价:约272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包括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优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与工程施工全过程,其中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含勘察设计(含工程测绘)、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等全部工作。运维期要求为自项目完工后,尾水连续12个月稳定达标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2.1.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设备材料的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处理后养殖尾水水质稳定达到《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淡水受纳水域养殖尾水二级标准,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即为验收合格。
运维的质量标准:招标人在运维期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抽取尾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淡水受纳水域养殖尾水二级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省仓东公司三仓片养殖尾水治理措施EPC工程,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省仓东公司三仓片养殖尾水治理措施EPC工程的设计(含勘察设计(含工程测绘)、方案设计(含估算)、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及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及约定期限内的运维责任。项目中标人对尾水治理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工程施工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建设内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运维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投标人须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为具有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为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
3.1.2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②联合体各方须指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5.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到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楼四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请合理选择领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领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投标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邮箱及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各投标人可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李晓明领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为15061603219。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5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9.重要提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仓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鸿志
联系电话:18796459619
联系地址:东台市沿海经济区前进路东侧
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15189285981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楼四楼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