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怀激情落实集团规划 秉承责任提供支撑服务
——记2017年集团优秀共产党员王海丰
王海丰,男,1985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15年11月进入集团公司工作,现任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业务主办、集团本部第二党支部宣传暨纪检委员。在集团公司2016年度员工考核中,王海丰同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并获集团公司特别表扬。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立足自身岗位,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参加省级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班、专题讲座、法治讲堂等20余次,注重向领导和身边的优秀同志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积极履职,协助推动支部各项活动的开展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为主线,王海丰同志认真积极配合支委工作,着重做好支部党建组织基础夯实、基础台账资料整理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三个方面工作。在集团2016年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中,他所在支部取得初赛第1、复赛第2,团体2等奖的成绩。
三、围绕中心,扎实做好岗位要求的业务工作
在法务工作方面,王海丰同志以实际行动为集团打造风险管理中心而不断添砖加瓦。一是持续开展制度建设,制定(修订)7个法务工作制度,初步构建制度框架体系。二是不断落实合同管理“五化”目标,已推广使用规范文本7种,组织讲授合同管理专题培训班2次。三是有效提供法律支撑服务,适时就集团公司投资重大项目、作出重大决策、制订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四是加强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建立并落实集团系统法律纠纷案件逐月上报制度和季度分析报告制度,重大遗留诉讼案件或巡视整改要求的案件得到进一步推进处理。仅2017年以来,收回执行款300多万元。五是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和法治国企建设工作。六是加强外聘法律资源管理,组建信息库。
四、发挥作用,保持对其他相关工作关注参与
认真对照合格党员的标准,按照“讲奉献、有作为”的要求,不断树立整体观念,强化全局思维,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王海丰同志在扎实做好本职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的同时,从所在部门实际情况出发,能够较好的保持对部门其他业务工作及组织所交办的专项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切实做好统筹兼顾。
五、德廉兼修,始终保持清正务实担当的作风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实践中形成并践行“恪尽职守,敬老奉献,诚信第一,团结友善”的家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观念的侵蚀,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形象。
激情是一种意志状态,是一种不断鞭策和激励人前进的动力,能够调动全身每一个细胞,释放出最大的正能量,带领人创造奇迹。责任是一种担当和付出,是一种对工作敢于负责和勇于主动负责的态度,能够激发工作的巨大潜能,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王海丰同志正是更加秉承着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不断点燃工作的激情,深入参与“提质增效创先进、转型升级争先锋”主题活动,切实履行着支撑服务的职责。王海丰同志始终坚守一个信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在各方面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管在什么岗位上,都应当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处处体现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努力谱写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华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