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沿海地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国家战略叠加优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的重要而关键时期。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江苏省“十三五”沿海发展规划》。
按照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新一轮区域发展布局,促进沿海及其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支持淮安、泰州、宿迁融入沿海开发战略布局”的要求,本规划突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总体目标,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全方位促进沿海及其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重点打造“一带一路”建设先行基地、江海联动发展基地和开放合作门户基地,打造具有国家多重战略叠加优势的战略高地,为全省乃至全国发展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章 加快建成我国东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一、发展基础
2009年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全省上下特别是沿海地区抢抓战略机遇,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项目带动,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沿海地区发展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提前一年实现国家规划确定的第一阶段目标,圆满完成了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和六大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成为全省增长速度最快、发展活力最强、开发潜力最大的区域之一,为全省经济增长和区域协调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区域极化效应不断显现。沿海地区生产总值每年跨越一个千亿元级台阶,2015年达到1.25万亿元,年均增长11.5%,高出全省1.9个百分点,占全省比重从14.5%提高到17.9%。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年均增长12.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1394.9亿元、9826.3亿元,年均增长17.5%、16.4%,高于全省3个、7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678.8亿元,年均增长13.6%。以2013年GDP突破1万亿元和2015年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为标志,江苏沿海发展站上了新的起点,进入了新的阶段,东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地位初步显现。
(二)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支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以连云港港为核心的沿海港口群基本形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建成通航,2015年沿海港口吞吐量突破3亿吨,年均增长14.8%。沿海综合交通体系逐步完善,海洋铁路、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建成通车,连盐、沪通、连淮扬镇、徐宿淮盐铁路建设进展顺利;临海高等级公路建成通车,“三纵五横”干线公路网络基本建成;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延伸到南通,“一纵两横”干线水运通道初步形成。沿海水利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海堤巩固完善、区域骨干河道整治工程有序推进,淡水资源供给、防洪减灾、水资源保护和河湖管理能力明显提高。能源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沿海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风电、光伏电站并网容量分别占全省98%和50%左右,海上风电并网容量全国第一。
(三)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优化升级,2015年沿海地区三次产业结构为9.2:46.8:44,二、三产业占比较2009年提高3.4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13%,比2009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沿海三市粮食总产占全省比重达40%,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3个、国家级龙头企业14个。先进制造业不断壮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120亿元,年均增长14.1%,占全省比重上升到18.3%,百亿元工业企业从3个增加到10个。现代服务业贡献份额不断提高,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505.4亿元,年均增长16%,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增加到18家。海洋经济发展明显加快,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GDP比重提高到9.1%。
(四)载体建设取得突破,对外开放合作不断深化。着力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2015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477.4亿美元,年均增长9.7%,其中出口达到320.1亿美元,年均增长11%;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比重由2011年的13.9%上升至16.2%。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加快建设,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一期工程建成运营。盐城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中韩(盐城)产业园开局良好。南通国家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南通建设重要区域性交通枢纽列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盐城、南通综合保税区获批建设,国家级开发区由2个增加到9个。
(五)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对12大类、92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了强制性保护,沿海重要生态区比重达21.1%,建成国家生态市、县4个。沿海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和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关闭化工企业1000余家。国家规划明确的“四纵五横”生态廊道网络初步形成,2015年沿海地区林木覆盖率近25%。依法科学推进海域滩涂围垦开发,以东台条子泥一期10.12万亩为主的重大匤围工程顺利完成,累计新增匡围滩涂约55万亩,调出补充耕地指标1.61万亩,为全省耕地占补平衡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城乡统筹扎实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城乡面貌显著变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加快推进,沿海地区城市化率达到60.8%,比2009年提高1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分别达到31151元、15636元,年均增长11.2%、12.8%。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沿海地区基本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总体达到小康水平。
沿海地区发展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量级不够,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仍需进一步提升综合实力,增强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存在结构性矛盾,港口布局分散,竞争力不强,铁路建设相对滞后,连接港口与腹地的横向通道建设尚需加强;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服务业比重还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数量较多。同时,港产城联动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目前虽形成一定的港产城融合发展雏形,但海洋、滩涂、港口与产业、城市发展还不够协调。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江苏沿海地区已有较扎实的发展基础,并将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特别是迎来多重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总的是面临空前的发展机遇。
从国际来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给世界范围内的制造业发展带来了深刻变革,但随着经济增长格局、产业分工、投资贸易规则、能源资源版图以及地缘政治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各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间内依然存在。
从全国来看,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增速换挡、转型发展成为新常态,中央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相继提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的新理念以及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了科学而系统的设计,成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遵循。同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和长江经济带等一系列重大战略的实施,为“十三五”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但宏观环境趋于复杂,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凸显。
从江苏来看,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奋斗,全省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发展动力正在加快转换,发展空间不断拓展优化,发展的稳定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但国际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对开放程度较高的江苏经济带来了更为严峻的挑战,我国经济正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对江苏经济转型升级也形成了倒逼压力。
从沿海来看,“十三五”期间,“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三大国家战略叠加,省委、省政府明确了推进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并提出了打造“一带一路”建设先行基地、江海联动发展基地、开放合作门户基地的目标定位,为沿海地区加快建成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更好地发挥拉动苏北发展的增长极、增长带作用,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下,沿海地区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和要求。
江苏沿海地区是全省乃至全国“十三五”发展最具空间和潜力的区域之一,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沿海地区发展,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发展的基本趋势,准确把握全省和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锐意改革创新,加强探索实践,不断开拓沿海发展新境界。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十三五”时期,沿海地区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沿海及其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打造“一带一路”建设先行基地、江海联动发展基地和开放合作门户基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项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切实增强沿海地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托国家战略叠加优势,以改革推动开放、以开放倒逼改革,全方位深化推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互利合作,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形成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系。
——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围绕“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有效集聚创新要素,加快构建沿海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不断壮大新产业、引进新技术,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产业竞争力持续增强、总量质量同步提升,确保在“中高速”增长中向“中高端”迈进。
——整合资源、联动发展。发挥国家战略叠加优势,进一步加强区域资源整合,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水平。合理确定各地功能定位和产业分工,促进区域间产业分工协作。加快建立区域统一市场体系,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沿海及其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港产城联动发展。
——集约开发、绿色发展。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更大力度加强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深入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积极倡导节约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努力实现沿海地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同步提升。
(三)发展目标。“十三五”时期,沿海地区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转型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科技创新引领、集约集聚发展、海洋经济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高地,形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增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作用充分发挥的重要交通枢纽,形成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起示范作用、企业城市人才国际化水平更高、引进来与走出去互动并进的开放合作门户,形成市场机制更加健全、优质要素广泛集聚、创新创业活力迸发的体制机制优势,形成生态环境优美、海滨风情浓郁、人民生活富足的宜居宜业地区,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为全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增长领先于全省,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继续提升。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或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和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科技促进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创新指标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5%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0%。
——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成为现代产业体系的主体,沿海新型工业基地基本建成,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显著提升。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0%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15万元/人左右;高效农业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55%左右,成为我国重要的农(海)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和全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持续上升,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全面完成省下达任务。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PM2.5平均浓度降幅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不低于72%,地表水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7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生态建设不断加强,沿海地区林木覆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达到25%以上。
——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沿海开发成果。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镇化率达65%左右。
第二章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围绕全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沿海地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发展方式。
一、提升区域创新整体效能
(一)建立区域创新新格局。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和要素,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着力构建协同有序、优势互补、科学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城市创新功能,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城市。加强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建设,有效转化一批重大产业技术成果、培育一批创新骨干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带动制造业向高端链条延伸。推动科技园区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功能创新,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和科技创新促进功能,加快建设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积极推动创新型乡镇建设,大力提升沿海地区基层科技创新整体实力。
(二)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加强沿海及其与周边地区国家高新区建设,推进启东、如皋、海安、南通市北、盐南、建湖、东海等省级高新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加快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海工船舶、高端装备、新能源、节能环保、新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围绕海工船舶、高端装备、智能通讯、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大数据等产业领域建设科技产业园,在软件、创意、研发设计等领域建设科技创业园,推动创建一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
(三)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面向大众创新创业和区域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依托中心城市主城区、高新区创新核心区,推动科技服务机构集聚发展,集聚一批科技服务骨干机构、专业人员和品牌业务,打造一批服务区域主导产业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培育科技服务骨干机构,支持在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打造若干连锁型、平台型科技服务集团。支持“互联网+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引导科技服务中小微机构向高成长、新模式与新业态转型。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科技服务业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充分借助产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第三方行业组织和机构,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科技服务市场体系。
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一)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具有较强创新实力的企业集团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企业研究院。围绕海洋生物、海工船舶装备、智能电网、新药创制等产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现有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鼓励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进一步加大高层次研发人才、研发团队等创新资源的招引力度,积极引进吸纳国内外有实力的科研机构在沿海地区落户或建立分支机构,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和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双提升”。鼓励和支持建设水平高、运行绩效良好的企业研发机构创建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
(二)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在沿海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领域,遴选较大规模优势、较强创新实力、较好发展潜质的骨干企业,加大集成扶持力度,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面广量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建设孵化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科技创业园,推动服务内容和运行机制创新,促进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持续涌现,催生一批高科技产业新业态。
(三)提升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水平。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大力发展建设众创空间,打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栖息地”。加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重大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支持农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提升农业企业创新与服务能力。
三、构筑沿海创新创业人才支撑体系
(一)打造创新创业人才梯队。实施江苏产业人才高峰行动计划、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工程、“凤还巢”计划、苏北人才支撑计划等一批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和连云港、南通、盐城市级重点人才计划,形成人才集聚发展的新高地。围绕沿海地区重点产业需求,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设各具特色的人才创新创业集聚区。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力度,造就一批留得住、用得好、实用型、永久牌的基层人才队伍。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深入实施海外人才居住制度,完善外国专家证制度,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政策,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沿海地区创新创业。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创新创业水平,选送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赴海外研修培训,着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鼓励沿海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与国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参与国际市场人才竞争与合作。加强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站在产业科技前沿的优秀企业家。
(二)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依托沿海地区各类园区和孵化器,吸引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着力构建适应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和特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发展一批新型创业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在线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加强创业主体培育,重点做好青年和大学生、大企业高管、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等为代表的创新创业主体的培育工作,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更多群体投身创新创业。
(三)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对国有控股企业、高等院校以及其他科技型企业,探索股权和分红激励,以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等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实施股权激励,以科技成果投资、对外转让、合作、作价入股的项目收益分成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实施分红激励。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积极帮助高层次科技人才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住房和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不断优化科技人才生活环境。
四、积极打造“智慧沿海”
(一)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沿海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换代,加快建设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讯网、数字电视网等先进网络,构建高速传送、综合承载、智能感知、安全可控的信息基础网络。统一标准,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高速互联与业务应用融合。逐步推进城市群内智能卡在沿海地区互通共用。实施传输网络超高速宽带技术改造,提供千兆到户接入能力。推进“无线沿海”建设,实施新一代宽带无线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工程,加快4G网络布局与应用普及,实现沿海市、县城区主要公共区域免费WiFi全面覆盖。到2020年,沿海城市宽带接入速率达到1000兆,农村宽带接入速率达到100兆。
(二)加强互联网平台载体建设。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整合产业链及多边市场资源,构建平台生态圈。培育大宗商品、消费服务、跨境贸易等电商交易平台,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示范园、大宗商品出口加工和中转跨境电商平台、互联网产业园等一批平台载体建设,引导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
(三)发展大数据产业。实施大数据战略,大力发展工业大数据、新兴产业大数据、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创业大数据。建立工业大数据资源聚合和分析应用平台,推动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深度融合,创新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促进大数据产业向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支持重点开发区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园做大做强。
(四)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围绕“城市智慧化、智慧产业化”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并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智慧沿海”建设。积极推广智慧应用,依托新型基础设施和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大力推进智慧港口、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保、智慧电网、智慧家居建设,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和公共服务智慧化。以“天地图江苏”为载体,打造包含沿海地名地址、地理实体、三维模型、遥感影像、实时位置、多时相、多尺度时空信息服务平台。
第三章 着力构建沿海现代产业体系
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现代农业,推动沿海地区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一、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
(一)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改善。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推动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产业升级与需求升级协同推进,全面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切实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沿海经济持续增长动力。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项重点任务,调存量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扩有效增量培育发展新动能,提高供给结构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跃升。
(二)坚持“破旧”与“立新”并举。一方面,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化解沿海过剩产能,通过严格环保、能耗、技术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完善企业退出机制,促进兼并重组,重点加快化解船舶、钢铁、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抓好沿海化工园整治和淘汰落后产能,出清小冶金、小化工等行业的“僵尸企业”。另一方面,加快发展以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要素为支撑的新经济,推动沿海地区发展转型升级。
(三)着力补齐发展短板。进一步加大有效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沿海铁路、航道,实施扶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实事工程,补齐交通基础设施、城镇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短板,进一步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和协调性。同时,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加快释放沿海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着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妥有序降低杠杆水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积极开展实体经济企业降本行动,落实国家减税清费政策,在融资、用地、用能、税费等方面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
(一)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的导向,深入实施转型升级工程,认真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和企业装备升级行动计划,以规模化、高附加值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集聚化、特色化促进制造业空间布局优化,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的新产业标杆。
(二)加速发展临港工业。利用沿海地区较好的区位和资源条件,科学布局建设石油化工、高档冶金、绿色造纸、船舶海工等产业。依托沿海深水港口,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引导沿江及内陆地区石化、钢铁产能向沿海转移。连云港重点推动中石化(连云港)炼化一体化、盛虹石化项目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盐城重点建设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汽车试验检测基地,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沿海汽车城。南通重点做大做强船舶海工及重装备产业,加强研发设计,拉长产业链条,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船舶海工产业,建成世界一流的船舶海工产业基地。
(三)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大力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进“互联网+制造业”、“双百工程”、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三大计划,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加快汽车、冶金、化工、纺织、船舶、轻工食品等主导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速向中高端环节迈进、向高附加值方向发展。推动汽车形成研发、零部件、汽车服务业一体化全产业链,推进冶金产业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调整产品结构,推动化工产业产品高端化、装备现代化、工艺清洁化、控制自动化、资源循环化发展,推动纺织产业发展具备国内领先水平的新型纤维、高支纱线、高档面料产品,推进高技术船型、主流常规船型、节能环保型VLCC及VLOC等产品研发建造,推动轻工食品产业链条精深化、特色化、品牌化提升改造,大力发展名优特新产品。
三、建设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高地
(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务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沿海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网络化、虚拟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现代物流业方面,大力发展港口物流、城市配送物流和专业物流,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加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连云港国家级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和南通省级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努力把沿海地区建成全省重要的物流基地和长三角北翼重要的商品出口通道。现代金融业方面,加大金融主体引培力度,推动设立服务沿海发展的金融机构,积极培育金融新业态,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扩大金融服务范围,着力打造分布合理、手段先进、服务多元、与发展相配套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商务服务业方面,大力发展法律服务、评估检测、会计审计、广告咨询等商务服务业,推动商务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方面,加快发展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信息服务业,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建设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基地。科技服务业方面,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创业孵化、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全链条的科技服务。
(二)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转变。充分发掘消费潜能,大力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商贸流通、大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居民和家庭服务业方面,鼓励家政服务企业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快各类家庭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家庭服务业信息服务平台。商贸流通业方面,顺应网络经济发展趋势,以“互联网+”模式引导商贸流通企业提档升级,建设一批具有综合功能的新型市场集群。大健康产业方面,适应健康需求多元化、个性化、高端化新趋势,整合提升健康资源,大力发展健康服务、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新型业态,推动大健康产业向体验经济、个性服务转型,积极打造沿海地区大健康产业集聚带,加快推进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健康养老项目建设。
(三)提升沿海旅游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综合带动作用,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加强区域旅游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培育海洋、海岛休闲、生态湿地康养、特色渔业旅游等富有特色的旅游度假休闲新业态,打造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和品牌,建设江海河湖联动,以休闲、度假、生态旅游为特色的旅游经济带。整体推进沿海“3125旅游工程”,即建设3个各具特色的沿海旅游目的地,打造1条旅游观光主轴线,创设20个特色旅游风情小镇,集聚50个旅游项目,将沿海地区打造为以山海奇观、生态湿地、江风海韵为主要特色的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到2020年,沿海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4%左右。
(四)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坚持规模扩张与质态提升并重,围绕商品交易、服务供给、要素支撑等重点方向,瞄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等新业态,努力抢占现代化产业链、价值链的核心环节,推进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和功能集成,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层次和水平,建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在同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积极推进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提档升级步伐,促进做大规模,增强功能,形成特色,把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成为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主体区、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先导区、现代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和创业就业的承载高地。
四、建设现代农业新高地
(一)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扎实抓好粮食、蔬菜、畜禽、特色水产等农产品生产,切实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建成一批高标准粮食产业基地,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60%,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达到20%以上。加快建设沿海“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在沿海垦区继续建设全省最大的绿色农产品基地。全面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大力发展花卉苗木、应时鲜果、高档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园艺生产。大力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和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畜禽主产区加快培植一批规模适度、标准化水平高的现代养殖企业,到2020年,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做强做优特色水产养殖业,拓展水产品精深加工,着力打造特色水产品生产基地,到2020年,沿海地区标准化池塘比例达到65%,设施渔业面积比重达到26%。
(二)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现代化生产经营格局,构建安全化、生态化、高效化的现代农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扶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加强产业整合、资源整合,推进农业产业向中高端发展,规划建设沿临海高等级公路现代农业产业带,打造生产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高效农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提档升级。
(三)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全托管经营、联耕联种等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加快培育一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改变农村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商资本有序进入农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扶持农村电商等新型流通服务主体加快发展。到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0%,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超5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
(四)打造现代外向农业示范基地。按照“建成国家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基地”要求,以外向型农业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把沿海地区建成江苏外向型农业高地,使外向型农业成为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载体。围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加工有规模、布局有规划、园区有名称、组织有机构、管理有制度、运行有效益“六有”型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重点建设国际水产品集散中心,创建国际级农业经济开发区,建成一批符合“六有”标准的省级农产品加工区。充分利用沿海独特农业资源优势,建设一批产品外向化、基地规模化、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增强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五、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一)优化海洋经济布局。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充分发挥黄金海岸、黄金水道叠加优势,推进沿海地区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淮河生态经济带、苏北振兴发展以及东陇海线经济带建设的互动,科学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海洋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构建创新引领、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沿海沿江“L”型海洋经济核心带,培育沿东陇海线、沿淮河生态经济带两条海洋经济支撑带,不断增强腹地和产业支撑,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集聚度高的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到2020年,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以上。
(二)培育壮大海洋产业。积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等服务业,改造提升海洋船舶、海洋渔业、滩涂农林业、盐化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制造模式新、集聚效应好、品牌影响大的海洋先进制造业集聚区。重点开发深远海关键装备设计建造技术,突破海上高难度油田的新型平台技术,加快提升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建造能力和规模,打造千亿元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基地。超前发展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技术,加快发展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提升海水淡化自主技术核心竞争力,打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链条。积极推进海运船舶大型化、专业化,着力发展和优化航线航班结构,加快培育现代大型物流企业集团,提升综合竞争力。大力发展海水养殖,加快调整海洋捕捞结构,积极参与国际渔业资源共享和市场竞争,积极推进国家级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和海产品国际贸易中心、渔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打造沿海地区千亿元级现代渔业产业化规模。
(三)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推进产业高效集聚发展,加快建设海洋产业示范园区,推动设立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综合实力较强、核心竞争力突出、空间配置合理、生态环境良好、体制机制灵活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开展国家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突出海洋优势特色,合理布局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大力推进海洋功能区划综合管理,推动形成海洋经济结构合理、优势产业突出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布局科学优化、海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海洋资源利用格局。支持以淮海工学院为基础创建江苏海洋大学、省沿海开发集团联合河海大学等科研单位创立江苏沿海开发与生态建设研究中心。到2020年,沿海地区以市为单位整体创成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第四章 加强沿海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补齐短板、强化衔接、优化网络、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沿海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现代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一、增强沿海港口群竞争力
(一)加快沿海重点港口建设。强化港口龙头带动作用,加快沿海港口战略性深水航道建设,建成一批深水大型化、专业化码头设施,显著提升沿海港口设施能力,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和具有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化沿海港口群。连云港港重点围绕打造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加快建设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30万吨级原油码头和赣榆港区10-15万吨级航道,推进徐圩港区防波堤、赣榆港区防波堤二期等工程建设,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38个、5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4个,10万吨级及以上泊位12个,新增综合通过能力1.5亿吨。盐城港突出推进“一港四区”专业化、集群化、大型化发展,加快大丰港区10-15万吨级航道及锚地工程、煤炭码头,滨海港区10万吨级航道、中海油LNG,射阳港区5万吨级航道码头、灌河口5万吨级航道导堤延伸及锚地工程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盐城港货物吞吐能力突破1.1亿吨。南通港突出围绕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江海组合强港,以沿海港口能力提升、沿江港口转型升级为重点,大力推进洋口港区15万吨级航道、10万吨级石化码头改造工程和吕四港区10万吨级航道、码头建设,形成以通州湾港区为主体、洋口港区及吕四港区共同发展的沿海港口“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到2020年,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3.8亿吨。
(二)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海河联运、铁水联运和江海联运,完善多式样、一体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疏港高速、快速或专用公路建设,加快推进长深高速至连云港港区疏港高速、通洋高速公路二期、徐新公路等疏港公路的前期工作。依托沿海港口外围骨干铁路网,以核心港区为重点,加快进港铁路支线建设,重点推进连云港徐圩港区、赣榆港区、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盐城港大丰港区、滨海港区、射阳港区、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港区、吕四港区等疏港铁路支线规划建设。突出沿海港口新开发港区疏港航道建设,推进连云港徐圩港区、盐城港滨海港区、射阳港区等沿海港口四级以上内河疏港航道建设,研究大丰港区内河疏港航道等级提升、通州湾港区和吕四港区内河疏港航道规划建设。加快沿海港口与周边城市交通主通道建设,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
(三)大力提升港口功能。完善港口大通关体系,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近远洋航线开辟、航班加密、“一关三检”查验机构和设施建设,拓展保税、国际贸易、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服务功能。大力推进连云港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二期等国际枢纽载体建设,打造国际产业和物流合作基地,进一步完善至中亚、欧洲的集装箱中欧班列运营,加快国际集装箱铁水联运、中韩陆海联运等国际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实现近远洋航线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国家和地区全覆盖。加快建立盐城港“大通关”服务机制,推进南通港与上海港在资本、技术、业务、金融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构建淮安、宿迁、泰州内河港、江港与沿海港口间的多式联运体系,增加物流有效供给,提高物流运行质量和效益。支持符合条件的沿海港口(区)申报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国家尚未批准设立一类口岸但进出口需求较大的港口码头在获批临时开放后开展外贸业务。推进连云港港、大丰港、东台沿海经济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洋口港、海门港新区等有条件的港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港区)、报税物流中心或报税仓库等载体,支持连云港港、大丰港等有条件的港口恢复或申报汽车整车进口口岸。
二、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构建铁路大通道。加强新亚欧大陆桥与沿海、沿江、京沪通道的铁路沟通,加快推进新线建设和既有线路扩能改造,构建高效密集的沿海轨道交通网,更好地融入全国铁路交通网络。到2020年,铁路全面通达主要港口,形成“两纵三横”干线骨架的铁路网络。完善宁启铁路通道,续建并建成宁启铁路南通至启东段、连盐铁路、青连铁路等项目;开工并力争建成沪通铁路、盐城至南通段铁路、连淮扬镇铁路、徐连客专、徐宿淮盐铁路、连云至连云港东增二线等项目;开工建设盐泰锡常宜铁路、沪通铁路二期;规划建设北沿江铁路、通苏嘉城际铁路、京沪高铁第二通道,改造提升新长铁路苏北段。研究推进沿海铁路大丰港至蚌埠铁路、海洋铁路电气化改造,建立我省沿海港口物流便捷通道。
(二)完善沿海公路交通网。进一步提升沿海地区公路覆盖水平和等级标准,形成以“三纵六横”干线为骨架的沿海地区公路网络。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络,推进海启高速公路、盐淮高速公路大丰至盐城段、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北接线等工程建设,推进345国道南通段、204国道和310国道连云港段、连云港新海至徐圩港区、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港前大道等公路建设,适时启动通洋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和连云港经沭阳至宿迁高速公路规划研究及相关前期工作。加快市县风景园区连接公路建设步伐,实现市县、县县干线公路短直连通,主要港区、省级园区、4A级以上景区和重点乡镇通达一级公路。切实提高农村路网通畅水平,到2020年镇村公交开通比例达到100%。
(三)加强沿海内河航道建设。完善骨干航道网络,升级改造干线航道,推进内河航道整治,构建“连城达港、通江入海连运河”的联运体系,扩大水运中转能力,形成以“两纵四横”干线航道为骨架的水运通道网络。实现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全线畅通,完成连申线灌河西段航道、通江连接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盐宝线、通扬线等工程,启动建设宿连航道。加快推进沿海港口与内河港口水运通道建设,结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同步实施二级航道工程。支持大运河、通榆运河、盐河等干线航道内河港口和集装箱码头建设,重点打造淮安等内河枢纽港。
(四)推进空港建设。优化整合沿海地区机场资源,适时改扩建现有机场,提升服务能力,航线加快向国内各大主要城市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辐射,向“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亚太区域拓展。迁建连云港机场,扩建现有其他机场,建设完善空港一类开放口岸,构建和完善连接国内省会城市、著名旅游城市的航线网络,开辟与日本、韩国等重要入境旅游客源地航班。优化通用机场布局,积极推进通用机场建设,争取部省共建南通通州湾应急救援基地纳入国家规划,大力拓展支线机场通用航空服务功能。
(五)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着力将连云港打造成为新亚欧大陆桥出海门户和区域性国际枢纽,将南通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成长三角北翼的入沪北大门,加快打造淮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进一步强化盐城、泰州省级综合交通枢纽的地位,发挥好宿迁连接沿海与腹地的交通节点作用。加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干线公路、机场与城市轨道、市郊铁路、地面公交等设施有机衔接,规划建设开放式、立体化综合客运枢纽。以沪通铁路、连盐铁路、徐宿淮盐等铁路建设为契机,开工建设南通西站、连云港站、盐城站、新淮安东站、泰州南站、宿迁站等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积极推行铁路客站、公路客运站、公交枢纽站一体化建设模式,实现旅客运输公铁“零换乘”、城际与城乡客运无缝衔接,大幅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和要素集聚能力。
三、增强水利保障能力
(一)提高淡水资源供给水平。进一步实施水源、输水支线及蓄水工程,不断满足沿海地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对淡水资源的合理增长需要,为沿海滩涂开发和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必需的水源。继续扩大引江规模,提高东引北送供水能力。实施完成泰州引江河二期、泰东河等骨干水源工程。加快黄沙港南段及下官河拓浚工程前期工作。在新建九圩港泵站、九圩港航道整治等工程的基础上,推进沿海引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扩大临海引江供水范围,为沿海滩涂及辐射沙洲开发提供水源。推进输水支线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延伸通榆河至沿海骨干河道疏浚或利用疏港航道形成输水支线,完善向港区港城、工业园区和滩涂围垦集中区的供水系统。加快沿海平原水库建设,实施连云港徐圩新区应急水源水库、射阳明湖水库、通州湾碧海湖工程,加快响水陈家港水库立项进程,增加备用水源,改善水生态环境。
(二)增强防洪保安能力。完善提升流域防洪和区域防洪除涝体系,增强防御洪、涝、潮、台灾害能力,为沿海开发提供防灾减灾安全保障。实施完成川东港拓浚工程,加快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设,完成黄河故道、射阳河、新洋港、川东港、灌河、蔷薇河、灌北干渠、东门五图河等入海河流治理工程。继续实施海堤巩固完善工程,研究论证并适时下移部分沿海挡潮闸,开展埒子口治理研究工作。实施完成沿海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及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启动新建小水库工程,支持重点区域跨市跨县骨干河道治理、城市防洪、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实施骆马湖水利综合治理工程。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河湖管理。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水源地达标建设,有效改善水环境。加快推进通榆河清水保障方案实施,基本完成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加强水利工程、河湖水域岸线和入海河口管理,推进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区域水环境,实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地下水保护,防止地下水污染。推进节水减排工程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
四、提高能源保障水平
(一)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着力优化沿海能源布局结构,构建绿色、安全、经济的能源体系,为沿海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能源保障。调整优化煤电结构,淘汰落后燃煤发电产能,推动大容量、高参数机组规划建设,加快建设国电投协鑫滨海、射阳港电厂扩建等高效洁净燃煤发电项目。坚持优化结构和优化布局相结合、集中式和分布式相协调,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连云港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实施,支持沿海地区海陆并举、以海为主加快发展风电,重点突破盐城、南通海上风电,形成400-600万千瓦海上装机规模;坚持分布式光伏与集中并网光伏电站协调发展,重点发展屋顶等分布式光伏电站,推进沿海地区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建设田湾核电工程。以农村秸秆和城乡生产生活垃圾为重点,加快发展生物质直燃发电。支持盐城东台、连云港灌云创建国家沿海高比例清洁能源综合示范区。
(二)提升能源储运能力。加快完善能源储运网络,加强天然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实施中俄东线(永沪管道)江苏段、沿海管道、青宁线、海门—太仓过江管道以及中海油滨海LNG接收站外输等管线建设工程。加快实施沿海千万吨级LNG接收基地建设工程,建成中石油如东LNG二期工程、新疆广汇启东LNG分销转运站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中海油滨海LNG接收站、华电赣榆LNG接收站、协鑫如东LNG接收站、广汇启东LNG分销转运站二期工程。加快推进滨海、大丰等省级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建设。依托连云港港及沿海临港产业基地的优势条件,加快沿海石油储备和炼化基地建设,推进日照(连云港)—仪征原油管道复线工程。支持洋口港建设能源贸易交割中心。
(三)着力实施能源民生工程。以沿海地区省定帮扶县(区)为重点,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优先安排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加快推进天然气配套管网建设,实现管道天然气县县通。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突出抓好35千伏以上项目和已经确定的小城镇、中心村项目,择优推进小康示范电建设,支持沿海地区设立电改示范区。开展城乡配电网改造计划,全面解决沿海地区配电网薄弱环节。实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行动,初步形成公用与私用并举、城市与交通干线联通,智能、便捷的充电网络。
第五章 增创沿海开放合作新优势
充分发挥“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对沿海开放布局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牵引作用,依托改革试点试验平台,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加快形成多点支撑、多区域联动、全方位深层次参与的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
一、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一)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突出沿海地处“一带一路”重要交汇点的独特区域优势,协调推动向东与向西双向开放,强化与东北亚特别是日韩的交流合作,深化与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发展,加快打通淮河流域出海便捷通道,不断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持续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形成开放开发新格局,建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重要开放合作门户基地。提高向东开放合作水平,深化与东北亚特别是日韩的经贸、产业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加快合作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引进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推动在更高层级、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开展交流合作。加快西向开发开放步伐,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为重点,强化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东方起始区域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推动沿海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共建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跨境电商等方面加强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沿海企业参与当地港口开发和物流设施建设,在中西部、中亚地区布局建设内陆无水港和物流场站。深化与长江经济带城市合作,推进江海一体化发展,建设江海联动枢纽,统筹整合资源和产业布局,加快江海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在开放合作中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二)确立开发园区开放新优势。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开发区绿色集约发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特色发展,使开发区成为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载体。推动沿海地区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沿海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区创建省级开发区。加快推动通州湾建设东盟大宗商品贸易中心、江苏国际制造业合作区,建立国家海洋产业国际合作区,推进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沿海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进一步放大开放载体和试验示范平台的改革效应,增强对产业、科技、人才等要素的集聚能力。推动各类开发开放平台复制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国家滩涂开发试验区建立与上海自贸区产业联动发展机制,吸引自贸区企业在试验区设立生产和物流基地,发挥对区域发展的示范带动效应。探索与自由贸易港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组建沿海有色金融期货交易中心,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等功能的营运中心。积极争取在沿海地区设立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
二、加快转变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
(一)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把握中韩、中澳等自贸协定机遇,强化市场开拓,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优势产能、农业、海洋经济、金融保险等领域合作,发展具有“一带一路”特色的贸易新业态。完善进口扶持政策,做大做强省级进口商品交易中心等载体和平台,引导企业优化进口产品结构,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紧缺资源、原材料进口,提升进口综合效应。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增强盐城、淮安、宿迁等地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能力,推动南通、泰州等地加快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业出口基地。优化整合沿海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进出口基地建设,拓展加工贸易载体功能,提升特色产业国际竞争力。推广海门叠石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经验,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公共海外仓,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沿海地区服务外包发展,推进南通、泰州纳入江苏沿江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集群建设。
(二)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推进区域引资平台建设,加快外资制造业转型升级,着力提高“引进来”的层次和水平。积极发挥沿海地区土地资源和劳动力成本的相对优势,鼓励结合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扩大制造业利用外资,支持苏南外资企业优先向沿海地区及其腹地转移。不断优化外资结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新兴领域利用外资。加大招商选资力度,重点引进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处于中高端的产业,引进龙头型、旗舰型企业和项目,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促进利用外资转型升级和迈向中高端。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相结合,支持外资参与沿海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按照国家产业对外开放总体部署,逐步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有序推动现代物流、航运服务、跨境旅游、金融、商贸等服务业领域逐步扩大开放。
(三)推动更大步伐“走出去”。进一步提高企业、城市、人才国际化水平,加快推动南北联动和东中西合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重要经济走廊、战略节点和平台建设,提高沿海地区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加强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布局和集聚发展,深化装备制造、能源资源加工、农业等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提高“走出去”的水平和效益,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支持连云港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东门经济特区”,盐城印尼镍铁合金冶炼工业园和韩国新万金、大邱工业园,南通印尼双马农工贸产业集聚区等境外园区建设,打造产业转移与对接合作示范区。
三、推进重大开放合作载体建设
(一)加快推进连云港“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重点实施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和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建设,加快与哈萨克斯坦合作的“霍尔果斯—东门经济特区”建设,推进“一带一路”连云港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加速建成 “一带一路”建设的先导区。搭建新亚欧大陆桥经贸合作与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各方在国家东中西示范区内以“区中区”“园中园”的形式共建园区和产业合作基地,依托综合保税区建设上合国家进出口产品加工产业园,打造有色金属制品及机械设备类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平台。推动中哈合作全面升级,依托中哈(连云港)物流中转基地,加快中哈(连云港)保税仓储、大宗散货交易中心建设,推进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多式联运中心建设,促进港口与综合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仓库的联动发展;推动运输合作向贸易合作拓展,构建推动双多边贸易加速发展;积极申报设立由中哈两国政府主导建设的中哈(连云港)国际物流中心,构建中哈经贸合作、物流合作、产业合作的高端平台。推进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建设,构建集多式联运、国际商贸交易、保税物流、加工增值服务、物流支撑服务及商务生活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现代化国际物流园区;推进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日韩特色商品园、冷链物流中心、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建设,创建上合组织跨境电子商务中心,试行中韩海关、检验检疫结果互认和贸易货物数据交换共享,打造上合组织成员国共同出海基地。
(二)加快推进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加快中韩(盐城)产业园、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建设,打造中韩经贸和人文合作交流的示范区、淮河流域出海门户城市。抢抓中韩自贸合作重大机遇,加快推进第四代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发展汽车、新能源汽车、“互联网+”、智能制造、光电光伏、跨境电商、大数据、健康美容、重型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10大产业,打造中韩盐城(大邱)产业园、中国沿海汽车城、综合保税区、未来科技城、韩国社区、国际美容健康城、生态智慧康居城、韩国风情园、盐城空港和盐城海港等10大功能平台,建成以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和大丰港经济区为主体的“一园三区”对韩经贸合作新高地。
(三)加快推进江海联动发展示范区建设。强化南通长江经济带北翼桥头堡功能,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体制机制创新经验,着力打造江海联动现代物流集聚区、江海产业联动发展先导区、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区,积极争创国家级新区。着力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综合性深水海港、深水航道和码头,推进发展规模化港口,全方位服务临港产业发展。开发大宗散货海进江中转功能,打造江海直达运输集散基地、多式联运物流中心,为长江经济带向东开放提供新的出海通道。加快构建临海临港特色产业体系,着力发展综合能源、重型装备、港口物流等临港产业,建设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江海联运国际物流中心、东盟—通州湾大宗商品集散交易中心。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国际航空运动等现代服务业,推进中非、中英、沪苏等经济合作平台建设。加快现代国际港城、海湾特色新城建设,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四)加快推进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建设。围绕淮台产业发展契合点、互补处,实施台资项目倍增计划,着力招引台湾百强企业在淮安集聚发展,促进台资金融机构在淮安落户。积极承接珠三角、苏南地区台资产业转移,做大做强电子信息、盐化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精致农业等台资产业集群,打造台资高地升级版。争取到2020年,台资占实际利用外资比重40%以上,在淮安落户台资企业超2000家。进一步放大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品牌效应,实施台资平台扩展行动,高水平规划建设淮安两岸信息家电产业园、两岸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等平台,助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积极打造两岸青年创业园、淮台文化创意中心,推动台资产业承接平台扩量提质。打造国内高层次对台综合交流平台,扩大淮台合作交流,全面提升交流合作层次,积极争取淮安成为台湾自由行开放城市。
(五)加快推进中国医药城建设。充分发挥省部共建中国医药城机制优势,突出创新发展和融合发展,加速集聚全球生物医药产业资源,积极发展疫苗、诊断试剂及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化学药新型制剂、现代中药和保健品六大特色产业,打造千亿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搭建前沿医疗技术研发和应用平台,大力发展精准医疗服务,延伸健康服务产业链,深化海峡两岸健康产业交流合作,构建大健康产业集聚试点的核心区,全面建成特色鲜明、技术先进、产业链完整国家级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高地。完善多层次新医药创新服务平台,重点建设国家级疫苗临床评价工程中心、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产业化基地、国家健康服务业示范基地、国家高端医疗器械集聚试点等平台,争创国家制造业(医药)创新中心,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建成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挥江苏省药品公共保税仓库区域辐射功能,大力发展智慧医药物流和医药跨境电商,跻身国家药品进口口岸城市。放大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效应,建成大健康前沿技术发布、最新产品展示、行业信息交流、服务标准制订的国际平台。加快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全面建成康健医疗区、会展中心、工业邻里中心等重点工程。
(六)加快推进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积极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领支撑、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以电子商务为特色、企业为主体、人的发展为导向,加快推进电商核心区、展示交易体验区、电商物流区、物流监管区、配套服务区和大数据分析基地“五区一基地”布局建设,不断完善“物流仓储、互联网金融、创新创业、电商运营、定制经济示范、互联网信息”等六大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优化智慧园区服务环境。力争到2020年,集聚电商及其相关企业800家,电商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基本形成以呼叫中心为主导,集网络交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定制加工、线上服务、线下体验、技术研发、文化创意、产品包装、模拟培训、仓储抵押等于一体,多功能、多业态相融合,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电子商务全产业链园区。
第六章 积极推进沿海新型城镇化
以人为核心,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彰显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服务,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沿海现代化新型城镇。
一、促进国土空间集约均衡发展
按照产业集中布局、城镇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奠定优化空间开发格局、规范空间开发秩序的制度基础。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明确市域功能分区及功能定位,构建差别化的政绩评价考核体系。加强空间用途管制,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构建更加清晰的建设开发、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三大空间格局。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海洋主体功能区建设,全面划定自然岸线格局,促进陆海协调、人海和谐发展。以城镇轴为主体形态,推进沿海深水大港、临港产业园区和城镇“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推动岸线开发向纵深拓展,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城镇建设向临海推进,人口资源向沿海集聚,加快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沿海综合交通通道为纽带、特色重点镇为支点的新兴城镇化地区。积极探索以港带城、港城联动模式、飞地发展模式和乡镇整合开发模式。
二、完善沿海新型城镇体系
(一)转变中心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沿海中心城市建设管理质量、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注重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效率提高,注重城市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个性发展,注重城市产业驱动、科技驱动、文化驱动,进一步完善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现代功能,提升建设品质,提高要素集聚、政策创新和高端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城市主骨架。以市区、县(市)为单位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效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体制机制、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乡社会治理、绿色发展评价体系等领域改革创新。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赋予的各项试点目标任务。
(二)增强县(市)城节点支撑功能。推进沿海县(市)东向发展,强化与中心城市、临港新城以及港口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对接,培育符合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壮大经济实力和人口规模,提升区域辐射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建设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节点城市。依托东陇海线、连霍高速等交通通道,建设发展沿线县城,加强与徐州及中西部地区的联系;依托连淮扬镇铁路、徐宿淮盐铁路、沪通铁路、宁连高速、沿海高速等交通通道,提升沿线县(市)城节点功能,加大力度对接苏中、苏南和长三角地区。进一步县(市)城空间结构,加快县(市)城功能优化建设,全面提升县(市)城发展能级。
(三)大力推进港城建设。合理确定城镇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强化城镇之间互动协作,加快建设一批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港口城镇和现代新兴海滨城区,构建具有带动优势和辐射优势、贴近岸线的新型城镇带和经济带。重点打造与区域性枢纽港配套、以航运中心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港口国际商务中心,重点布局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具有综合竞争力的特色港城。
三、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创新城乡规划理念。落实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改进规划编制方法,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形态,形成引领城市发展的“一张蓝图”。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及时更新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先做好近期建设地区、城市发展重点地段的规划控制和引导,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加大村庄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维护农村居住、生产、生态、文化等多种功能,因地制宜推进村庄特色化发展。
(二)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统筹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治理“六个一体化”,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和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积极拓展富民增收渠道,全面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覆盖水平和使用效率,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推动建立统一的城乡要素市场,促进建设用地、科技服务、金融保险、人力资源等要素合理配置。建立城乡公用事业长效化运营、维护、管理机制,理顺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运行管护机制,加快建设新型村级治理平台。
(三)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创新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继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促进城镇、农村居民点、产业空间合理集聚,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交客运网络,实现镇村公交全覆盖。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组织开展“强富美高”新农村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切实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第七章 切实加强沿海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系统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