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起对中欧(中亚)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

发布时间:2017-12-29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文,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进出苏州、南京、徐州、南通及连云港等地中欧(中亚)主要铁路装车点和集货点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省内免收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通行费,优惠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明年起,进出苏州、南京、徐州、南通及连云港等地中欧(中亚)主要铁路装车点和集货点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持有录入信息的通行费优惠卡(证),在有效期内按核准线路通过江苏省境内高速、普通公路收费站方可享受通行费免缴优惠;超限运输集装箱车辆不得享受通行费免缴政策,按正常车辆收取通行费。

  目前,我省已实行的对进出连云港、太仓港、南京港的集卡车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2017年全年预计优惠达3.5亿元,内河对集装箱运输船舶的过闸费等政策2017年预计全年将优惠达2.6亿元。这对降低物流企业的成本,促进港口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将上述港口的优惠政策由3个港口扩大到5个市的主要铁路装车点和集货点,政策效果将更加明显,有利于构建中欧(中亚)国际物流陆路大通道,推动中欧(中亚)班列有序发展、扩量增效,强化对外向型经济的物流服务支撑,提升江苏经济整体竞争力。